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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莎士比亞及其《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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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莎士比亞(1564—1616)是文藝複興時期英國偉大的人文主義作家,他的創作代表了文藝複興時期歐洲人文主義文學的最高成就。幾百年來,他的名聲與日俱增,被人們譽為世界文學史上最著名的戲劇家和文豪作家。馬克思對他的作品十分喜愛,把他稱作人類最偉大的戲劇天才,並提出“莎士比亞化”的美學原則,恩格斯也對莎士比亞在戲劇發展史上的成就和作用給予充分肯定。

一、生平與創作

1564年4月23日莎士比亞生於英國中部艾汶河上的斯特拉福鎮。祖輩務農,父親約翰是鎮上經營皮革手套以及農產品的小商人,之後曾做過鎮上的民政官和鎮長。母親瑪麗是個富農的女兒。莎士比亞的童年、少年時代是在家鄉度過的。斯特拉福秀麗的山光水色與自然風光、市民商人的經營活動及思想情感、效外農民的淳厚的品質、機智生動的語言,都給幼時的莎士比亞以很深影響。“王後劇團”經常來鎮上輪回演出,莎士比亞很小就接觸並熟悉演員生活及演出情況,對之產生濃厚興趣。莎士比亞7歲時,免費進鎮上的文法學校上學,學習英文《聖經》、拉丁文文法、文學及修辭等。莎劇中有限的拉丁文知識即得之於此時的學習。斯特拉福鎮的文法學校在當地小有名氣,教師中也不泛像牛津大學這樣名校的高材生,但當時這樣的學校大都采用棍棒教育、體罰學生,因而對這些學校和老師,莎士比亞毫無好感,曾在此後的作品中給予嘲諷。十五、六歲時,由於家道中落,莎士比亞隻得停學,幫助父親做生意。18歲時,他結識鄰村一個比他年長8歲的富裕農民的女兒安·哈瑟維,婚後6個月生下女兒蘇珊娜,以後又生下一男一女雙胞胎。

莎士比亞24歲時離鄉到倫敦。離開故鄉的原因無可靠文字記載,曆來流傳種種猜測。其一,說莎士比亞跟一巡回演出的劇團偷奔倫敦;其二,他在同鄉好友——一個出身學徒工的印刷廠老師的影響、勸說下離開家鄉到倫敦謀生;其三,他與妻子感情不和,為逃避她才到倫敦;其四,他在托馬斯·路西爵士的莊園中違禁打獵,並寫詩諷刺他,觸怒鄉紳,被迫逃往倫敦。後一說法,富於傳說色彩,且帶有政治意味,一直流傳下來,為我國的莎學界所廣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