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有關語氣和語氣詞的理論問題
一、語氣的界定和範圍
國內對語氣詞的關注,自漢代就開始了,但是對於何者為語氣、語氣詞的範圍是什麽等很長時間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袁仁林使用了“口氣”一詞,與現在理解的“語氣”相近:“五方俗語,莫不隨其語而聲情以具,俗所謂口氣也……蓋雖在寄棘戎虜之鄉,鳥言舌之俗,亦少口氣不得。”[1]不過這終究算不得一個現代語言學的術語,袁仁林也沒有進行嚴格地定義。一直到《馬氏文通》,才第一次確定了語氣作為一個語法範疇的地位,從而開創了現代語言學意義上的語氣和語氣詞研究的先河:“字以達意。意之實處,自有動、靜諸字寫之。其虛處,若語氣之輕重,口吻之疑似,動、靜之字無是也,則惟有助字傳之。助字所傳語氣有二:曰信、曰疑。”[2]雖然馬氏對語氣也沒有進行科學、嚴格地定義,但是他所說的語氣,已經明顯與現代語言學所指的語氣同一了。
自《馬氏文通》出版至今,學界對語氣和語氣詞的認識有了很大程度的深化,不過,“語氣”一詞國內現在還沒有統一的為大家都能接受的定義。先來看看幾家有代表性的說法。呂叔湘認為語氣有廣、狹之分,廣義的語氣包括“語意”和“語勢”[3];狹義的語氣指“概念內容相同的語句,因使用的目的不同所生的分別”。王力認為:“凡語言對於各種情緒的表示方式,叫做語氣。”[4]胡明揚認為語氣表示說話的人:“(1)由周圍的事物或對方的說話內容引起的某種感情(表情語氣);(2) 對自己說話內容的態度 (表態語氣); (3) 向對方傳遞某種信息 (表意語氣)。” [5]賀陽認為:“語氣是通過語法形式表達的說話人針對句中命題的主觀意識。”[6]齊滬揚采用了賀陽對語氣的定義,並認為包含三層含義:“第一,語氣是存在於句中平麵的;第二,語氣的表達與說話人的言語行為有密切的關係;第三,語氣的表達必須有形式標誌。”[7]這幾家對語氣的定義表述不一,不過他們都有相同的一麵,即認為語氣包括了說話的感情和態度;實際上,這也是目前學界對語氣比較普遍的認識和看法,而尤以賀陽的表述最為具體[8]。那麽是不是可以說我們對語氣的認識已經很透徹了呢?這恐怕未必,上述幾家對語氣的定義表述不一,本身就說明了分歧的存在,並且他們在具體劃分語氣的類別時也有很大不同。正因如此,到目前為止,國內還沒有一個大家都能普遍認可的語氣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