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羅馬國家裏,發展的基礎都是單個人對國家原有關係(或多或少是自然形成的或曆史地產生但已變成傳統的關係)的再生產,以及他對勞動條件和對勞動同伴等關係上的一定的、對他來說是既定的、客觀的存在。因此,這種基礎從一開始就有明顯的限定性。這種限定性又常常隨著內外條件的變化而產生變化。變化的最後結果便是羅馬早期國家的滅亡。
在公民國家時期,戰爭顯然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經常發生的事。因為“在它把生產的自然條件——土地——當作自己的東西來對待時,會碰到的唯一障礙就是業已把這些條件當作自己的無機條件而加以占據的另一共同體。因此戰爭就是每一個這種自然形成的共同體的最原始的工作之一”。戰爭的目的就在於占領生存的客觀條件,保護並永久地保障這種占領所要求的巨大的共同任務、巨大的共同工作的順利完成。正是由於戰爭的頻繁和不可避免,所以,希臘和羅馬早期的共同體一般都是按軍事方式組織起來的。無論是雅典的梭倫改革還是羅馬的塞爾維烏斯改革都是這方麵的典範。應該說,羅馬早期的戰爭並沒有對共同體形成很大的威脅,因為這種戰爭大多是防衛性的戰爭,而且作戰的地區離羅馬也較近。戰爭對農業生產影響不大。
然而,公元前3世紀以後,羅馬的戰爭性質以及戰爭規模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獲取戰利品已經成為羅馬人發動戰爭的主要目的。隨著羅馬戰爭性質的變化和規模的擴大,戰爭對羅馬早期國家的影響也就越來越大。
第一,戰爭給羅馬帶來了巨額的財富,使羅馬的國庫日漸充盈。這可以從下述數字中略見大概。在第一次布匿戰爭以後,羅馬得到了3200他連特白銀。在第二次布匿戰爭後獲得了10 000他連特白銀。此後,羅馬人在與馬其頓國王腓力普五世和塞琉古國王安提奧庫斯三世的戰爭中又分別獲得了1000和15 000他連特白銀。公元前189年,西庇阿再次率軍出征,僅馬格尼西亞一役,就為羅馬人掠來了1230根象牙,234隻金花環,13.7萬羅磅白銀,22.4萬枚希臘銀幣以及大量的金銀器皿。公元前168年,羅馬將領鮑魯斯通過3天的皮納德之戰就為羅馬獲得了250車掠奪物和300隻金製環。所得財富之多,以致元老院竟下令從公元前167年開始,免除全體公民的公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