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抒情歌謠集》一八〇〇年版序言(華茲華斯)
這些詩的主要目的,是在選擇日常生活裏的事件和情節,自始至終竭力采用人們真正使用的語言來加以敘述或描寫,同時在這些事件和情節上加上一種想象的光彩,使日常的東西在不平常的狀態下呈現在心靈麵前;最重要的是從這些事件和情節中真實地而非虛浮地探索我們的天性的根本規律——主要是關於我們在心情振奮的時候如何把各個觀念聯係起來的方式,這樣就使這些事件和情節顯得富有趣味。我通常都選擇微賤的田園生活作題材,因為在這種生活裏,人們心中主要的熱情找著了更好的土壤,能夠達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拘束,並且說出一種更純樸和有力的語言;因為在這種生活裏,我們的各種基本情感共同存在於一種更單純的狀態之下,因此能讓我們更確切地對它們加以思考,更有力地把它們表達出來;因為田園生活的各種習俗是從這些基本情感萌芽的,並且由於田園工作的必要性,這些習俗更容易為人了解,更能持久;最後,因為在這種生活裏,人們的熱情是與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為一的。我又采用這些人所使用的語言(實際上去掉了它的真正缺點,去掉了一切可能經常引起不快或反感的因素),因為這些人時時刻刻是與最好的外界東西相通的,而且最好的語言本來就是從這些最好的外界東西得來的;因為他們在社會上處於那樣的地位,他們的交際範圍狹小而又沒有變化,很少受到社會上虛榮心的影響,他們表達情感和思想都很單純而不矯揉造作。因此,這樣的語言從屢次的經驗和正常的情感產生出來,比起一般詩人通常用來代替它的語言,是更永久、更富有哲學意味的。一般詩人認為自己愈是遠離人們的同情,沉溺於武斷和任性的表現方法,以滿足自己所製造的反複無常的趣味和欲望,就愈能給自己和自己的藝術帶來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