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理論新編(第4版)

二、文學審美性在文學作品中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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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學反映的是人與世界的審美關係

審美關係是人與世界的價值關係中的一種。即以一棵古鬆為例:古鬆與人類的實用關係是在人類長期的建築和家具製造的實踐中形成的,在這種關係中,古鬆的木質的疏鬆、紋理的粗細、色澤的深淺等屬性引起人們最高度的關注。古鬆與人類的認識關係是在人類對這個物種特征的觀察、分析、研究中形成的,在這種關係中,古鬆的性狀、構造、關係、歸屬等生物學屬性受到人們的特別注意。古鬆與人類的審美關係則是在人類對自然的長期審美活動和藝術活動中形成的,在這種關係中,古鬆蒼勁挺拔的枝幹和青翠清疏的鬆葉所構成的一個生氣貫注的完整的生命形象即古鬆的審美屬性占據了人們的全部意識。

在長期社會曆史實踐中,人類與世界間建立了多種價值關係,包括實用價值、認識價值、道德價值、政治價值、宗教價值、審美價值等。文學所反映的主要是人與世界的審美價值關係,體現的是社會生活的審美價值。當然,文學所反映的人與世界的審美價值關係不是一種孤立的存在。審美價值與非審美價值是辯證統一的:一方麵,對審美價值的獲得往往與對其他價值的擁有相互矛盾,例如對實用價值和認識價值的追求會抑製甚至破壞審美價值,對政治價值的過分強調也會導致對審美價值的忽視和貶低。另一方麵,審美價值永遠和世界的其他價值內在地聯係在一起,審美關係和人與世界的其他關係永遠是共生的,它們相互滲透,相互依存。審美價值不是一種抽象的存在,它總是具體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現實的審美價值具有一種溶解和綜合的特性,可以把認識價值、道德價值、政治價值、宗教價值等都溶解於其中,綜合於其中。因此,我們在文學作品中看到的實際情形是,文學藝術不但不排斥非審美價值,相反,總是將非審美的認識因素、道德因素、政治因素以及宗教因素交融在一起,使之成為文學審美對象的一個有機的組成成分。文學作品中的審美因素總是以一種獨特的方式凝聚起政治、道德、認識等各種信息。在審美價值與認識價值、政治價值、道德價值、宗教價值的關係上,一方麵不要走向唯美主義,唯美主義主張文學作品的美僅僅在於作品的形式,如色彩、節奏、韻律等,輕視文學對認識、政治、道德等社會生活的反映,將審美與認識、道德、政治割裂開來;另一方麵也不讚成單一的認識論觀點,這種觀點片麵地強調文學作品的認識價值、道德價值和政治價值,往往使文學作品成為某種政治觀念圖解、道德說教甚至變相的社會學著作。上述兩種偏頗在中外文學史上都曾經多次出現,甚至給文學自身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幹擾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