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一種審美方式,文學的審美作用不是現實的社會作用,而是能夠為人們提供美感和愉悅,使人們暫且擺脫生活世界的利欲紛擾,超越到精神家園的彼岸。但文學審美具有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二重性特點,後者尤其隨著網絡文學、新媒體寫作等的湧現而變得更加明顯。如果沒有審美需要,那麽文學價值猶如無源之水、無根之木,隻會失去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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