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實體法問題研究

第四篇 常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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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未成年人侵犯人身權利犯罪研究

未成年人侵犯人身權利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未成年人侵犯人身權利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犯罪類型之一,對社會治安構成了嚴重的威脅。未成年人心理發育還不成熟,認知水平低、分辨能力差、自控能力弱,從而在犯罪構成和刑罰適用上都與成年人犯罪有些差別,因此,有必要予以單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