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之前的數百年間,法國與歐洲許多其他國家一樣,封建割據嚴重,戰亂頻仍,社會動**不安。在這種情況下,對秩序和穩定的企盼成了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正是在這種人心思治的時代精神的召喚聲中,致力於國家統一和秩序優先的專製集權政體粉墨登場了。
在專製政體建立的過程中,文化的一統被高度重視,作為一統文化組成部分的古典主義文學也就應運而生。在17世紀,法國專製王權對文學進行控製幹預的主要手段有二:其一是設立專門的文化控製機構。1635年,首相黎塞留主持成立“法蘭西學士院”,為古典主義文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組織保證。它從語言和美學方麵為文學創作立法,其關於文藝的見解具有權威性。其二是突出對文人的物質**。為鼓勵文藝創作,宮廷向一批作家藝術家提供年金;受惠的作家和藝術家感到這是一種榮譽,作為交換,其創作活動便自覺地接受王權控製與指導。質言之,法國古典主義文學首先是高度中央集權製的產物,國家的統一和王權的獨大乃其出現的基本社會條件。
16世紀初,法國貴族開始重視文明素養的修習提高。路易十四親政後,在舉止言談文雅、待人接物有禮、對待女性殷勤有加等方麵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大大推進了貴族文明化的進程。實際上,路易十四在宮廷中倡導的不僅僅是一種生活方式,更是一種約束個人行為的文化模式。由於宮廷是貴族階級社交和精神文化的中心,因而這種文化模式很快主導了當時上流社會的文化心理,最直接的便是規約了巴黎的沙龍生活。談吐風雅、講究禮節,成為沙龍社交的時髦風尚。沙龍的文化氣息很濃,作為這裏的常客,許多文人都喜歡在沙龍中朗讀自己的新作。古典主義文學體現的是貴族階級(包括資產階級上層,即所謂“穿袍貴族”)的審美情趣;這種以高雅得體為核心的文化趣味是由宮廷倡導進而由沙龍弘揚開來的。所以古典主義文學的形成發展又與宮廷和沙龍生活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