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作業時間1997—2002)[1]
——晉南旱作山區使用古代水利碑的三個例子及其近現代節水管理技術和現代水費管理
20世紀90年代末,我和法國同行藍克利(Christian Lamouroux)教授合作,在山西和陝西農村做華北民間水治調查。我們從民間水利碑和農民自治水利組織管理入手,研究華北基層社會運行的曆史和機製,調查研究的個案點之一,是位於山西南部旱作山區的四社五村,這一個案的研究結果見於《不灌而治》一書[2]。2004年,我們在巴黎召開了學術研討會,結束了這個項目。但這項研究本身並沒有結束。過去我們用社會史的方法研究水利碑,側重研究缺水農民的社會關係,所運用的概念是社會公平。但水渠問題終究與水利技術相關,是否在農民自治水渠管理的過程中有一套包括技術製度在內的技術活動呢?是否這種技術活動在當地水利碑中得到了記載,卻被我們忽略了呢?這正是我們要反思的問題。於是,我們重新閱讀各種搜集文獻和田野調查資料,結果發現,開展對農民水渠管理技術活動的研究,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這方麵的曆史在水利碑中已有記述,後世也在傳承。特別是民國以來,在社會變遷和水環境日益惡化的條件下,農民水渠管理的技術活動還在社會管理中占據了支配位置,連農民的婚姻、貿易和宗教信仰都要服從它的運行。當然,可以肯定地說,在一個嚴重缺水山區,農民在處理生存與用水的矛盾的過程中,社會關係是平衡的杠杆,但是,農民還要通過管理水渠的技術活動來撬動這個杠杆,尤其在幹旱自然環境的改變比起社會變動要遠為緩慢的規律下,農民自治水利傳統反而被更為有效地執行和被完善,這本身就是一種近代曆史現象。本文擬從這一角度來補充以往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