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位於陝西關中地區的北部,距省會西安市70公裏,是一個古老的農業縣和涇惠渠的受惠縣。20世紀以來,由於華北旱災頻發等原因,它成了一個農耕用水吃不飽的縣份。據50年代初普查,全縣共有耕地81萬餘畝,人口約16萬人,農業人口占92%以上,人均耕地4.78畝。縣內有水澆地29萬畝,占可耕地麵積1/3弱,主要集中在涇幹、三渠、雲陽、雪河等中部平原區。此外,還有白王、興隆、口鎮、王橋等北部的台塬區、山區,與南部的台塬區,灌溉水量欠缺,要靠天吃飯。到了20世紀90年代初,改革開放以後,涇陽縣開始城市化,全縣耕地麵積減為78萬畝,雖然水利灌溉的範圍已經有所擴大,但由於人口已增至44萬人,接近1949年的3倍,加上縣內土地和灌溉條件的不平衡,以及水費的提高,地下水位的下降,農民的生產生活用水仍處於短缺狀態。
涇陽正月耍社火,是當地的傳統民俗。和華北其他地區的農村一樣,在涇陽的社火表演中,也穿插著求雨儀式。不同的是,因為靠近涇惠渠,涇陽人有了一條官渠當“保底”,民間視之為“官水”;與其相對的是“民水”,所以當地有兩種水資源。在民俗社會中,官水與民水的用法,被認為是可以商量的,可以互補的。如果沒商量,乃至用量失調,就會出現官民衝突。在這種情況下,到了正月春節期間,有時可以通過耍社火的形式,在涇陽縣縣城的街區大道和廣場內,雙方對話。這時,農民更起勁地耍社火,表示決不示弱,給政府的行政管理提意見,要麽就拒絕耍社火,不給幹部麵子,不管怎樣,都能引起有關行政領導的注意,事後會把戲劇化的衝突當真,去調整農業政策,直接或間接地落實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