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田野民俗誌(第2版)

一、馬街書會的基層社會組織及其說唱經卷民俗

字體:16+-

河南省寶豐縣馬街村位於豫西淺山區,距省會鄭州143公裏,北與金代全真道北七真人之一馬丹陽寓居傳道處汝州隔河相望,七八十歲的老說書藝人至今還記得這位馬“祖師”。

馬街村是一個宋代建寨的雜姓大村,以司、劉、孫三姓人口居多。三姓族長在村落事務中輪流坐莊,拍板決策,這個組織叫“三皇社”。據村中碑刻記載,清代鹹豐年間,司姓家族的致仕官員司士選任“三皇社”的社首,他曾出麵協調書會的活動[6],又被選為書會的“會首”,從此司姓更負地方聲望。書會的名稱叫“三皇會”[7]。這是迄今所能見到的馬街村自治組織兼管書會的最早記錄,據1985年統計,馬街村共有1158戶,4083人,但每年要接待來自河南省內和河北、陝西、山西、甘肅、湖北、安徽等省的說書藝人和聽書者達20萬~30萬人[8]。馬街還有一個傳統,就是允許這些遠道來客到各家各戶隨意落腳,從不收費。在村民接待戶中,司姓後代的準備最為充分,開銷也最為慷慨。主客相敬如賓,熱鬧的景象久盛不衰。

馬街書會的會期是每年農曆正月十三至十六,共三天。地點設在村中火神廟外的空地上。書會期間,民間藝人敬神祭祖,認師招徒,吹拉彈唱,結社亮書。書場內外,賽書趕會,萬頭攢動,群情沸騰。說書藝人中的技藝最高者被評為“書狀元”。書狀元的“寫價”最高。一般藝人也大都能被“寫”走。“寫”是一種口頭合同,由“寫書人”和說書人簽約,合同裏講定藝人會後要到其他某縣、某村說書幾天和報酬多少。寫書人是被村民自發推舉出來的當地懂行的中、老年人,是馬街書會傳承的重要媒介。從書會開場起,他們就在各個書棚之間轉悠聽書。被他們選中的說書人,可以代表某鄉鎮或村落群眾的集體認可。簽訂合同的標誌,是寫書人拿走說書人的一件道具當作信物,等書會一散,他們就把說書人帶回約定的地點繼續說唱。從此那裏不管是山區、礦區、平原還是市鎮,說書人隻能前往表演,不準反悔,這是幾百年的規矩。當地人又把這一整套過程叫“寫燈書”或“寫戲”。它把藝人演出的“劇場”從馬街書場擴大到千千萬萬普通的農民家庭,延伸到華北的無數山鄉,顯示了這種說唱活動在華北民間社會的廣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