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田野民俗誌(第2版)

第二節 民俗與民間敘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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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的表現形式之一是民間敘事,民間敘事的相當一部分知識是民俗。對民間文學的敘事行為研究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很困難的,就是研究它的情節單元結構,以及民眾對情節單元結構的創造與加工過程,這類問題可以使用民間文藝學的方法去解決。此外,民俗事象本身也有內部結構,其中有些部分,如民俗的詩性風格與風格、民俗的表現技巧與內涵,也可以通過民間文藝學的方法去研究。在這些方麵,當我們在研究民俗要素的時候,其實就是在研究民間敘事。不過,民間文藝學的分析方法隻能發現這種民俗的結構,如詩性現象及其法則,卻不能說明它們。因為與民俗最早發生關係的不是敘事文本,而是語言。但民俗和民間敘事有太多的相同任務、相同觀念、相同想象、相同宗教信仰、相同儀式和相同風俗活動[11],這又使它們糾纏在一起,相互影響地變化,生長和消亡。民俗學的研究要承認兩者的相似性,又要認識兩者的差別。不認識差別,完全用民間文藝學的方法去研究民俗,便會使民俗學的研究變成表麵化的說明[12]。

怎樣運用民俗學的方法研究民間敘事以及正確地使用民間文藝學的方法研究民俗?20世紀90年代以後,芬蘭學派的民俗學者提供新的研究成果。

一、民俗學研究與民間敘事研究的幾個邊界

(一)地理邊界

芬蘭學派的一些學者認為,在現代民間敘事文本中,經常可以發現一種民俗情結,就是民眾對本土的土地權力和自然資源的談論。在北歐,閃米人和挪威人近年為了國際項目開發本土礦產資源的問題還導致了嚴重的政治衝突。衝突的主要一方堅決反對外來的合作項目在本國攔河築壩建立水力發電站。北歐較早的民間故事已講述過這種地理歸屬和自然資源權益的問題,但都用馴鹿人和當地農耕者之間的衝突故事來象征性地加以說明。其中的一個故事說,一位農夫想要在馴鹿人的山穀中定居,結果被詛咒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