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族誌時期的民間文學研究關注它的敘事表演。所謂敘事表演,指民間文學傳承中的行為藝術、象征符號和社會事件,它在文本、講述人與聽眾的互動中展現。社會學的一般理論認為,這種表演是對社會中的“真實”事物進行了審美裝飾;經過表演之後,民眾集團的文化“符號”和他們的“實踐”似乎成為可拆可分的兩個部件。文藝學和心理學關注這種表演背後的無意識成分,他們的觀點是對弗洛伊德“藝術是情結”的發明的延伸。人類學的看法不一,有些人說“藝術是外在的表象,不是現實”,對此有人稱之為“新柏拉圖主義”;另有一些人說,前一種觀點否定在日常生活實踐的同時創造文化含義的合理性,結果把行為藝術當成了政治表態的載體,或者是一種自我表現的方式。但不管怎樣,對敘事表演的聚焦,都給民俗學的田野作業理論帶來了新視角,促進民俗學者對民間文學的傳承過程加強了調查和形成問題。一門學問發展到了這種階段,它的再生能力就已被證實,它的繁榮局麵就開始到來。在為此努力並卓有成就的諸多學者中,鮑曼是公認的開拓人物。
一、民俗學與民間文學
鮑曼在1996年第33期美國《民俗研究雜誌》發表了一篇論文,題目為《作為跨學科對話的民俗學》。他在文章中指出,大學的民俗學專業一般開設在文學係或其他社會科學學係,民俗學者為此要反反複複地寫文章、做講演,申明民俗學的獨立性。這種現象本身就應該促使民俗學者思考民俗學學科的性質。在民俗學史上,對民間文學文本的收集和研究的傳統,使民俗學在文學領域裏贏得了一席之地;對民族誌資料的收集和研究,又使民俗學的學術訓練一步步跳出了文學係,向其他社會科學的專業靠攏。事實上,問題已不在於民俗學掛靠哪個係,而在於它的存在就是一種跨學科對話的性質的證明。民俗學的發展為什麽要顧此而失彼呢?民俗學的教學科研為什麽不從這種角度出發去評價學科的過去和規劃學科的未來呢?為此,他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