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田野民俗誌(第2版)

第一節 新老兩代學者的理論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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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學上的“民俗”概念,自1846年由湯姆斯(Willan Thomas)創用以來,160多年間,已不知湧現了多少位“民俗學之父”。但連當代最好的民俗學者、芬蘭民俗學家勞裏·航克都承認,真正意義上的民俗學,也就是擁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原則和特殊研究領域的民俗學,是從人類進入現代社會以後才開始的。這一時期,發生民俗學的各國的社會、政治、曆史也都發生了不同以往的重要變化。按照這種分期法,包括國際上公認的芬蘭“民俗學之父”科隆父子等在內,世界上許多偉大的民俗學開拓者,都隻能列為學術先驅,而現代民俗學者所說的“民俗學之父”應該從德國的赫爾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和日本的柳田國南算起。

一、民俗與民族

在老一代民俗學者中,民俗學中的“民俗”的概念是與“民族”的概念聯係在一起的,這在大多數國家都有同樣的情況。經過他們的學術奮鬥,民俗學在自身建設的過程中,積極參與國家民族建設,使民俗學獲得了顯著的社會地位。在“民俗”與“民族”的概念之間起聯係紐帶作用的,是對兩者互相使用的觀點和方法的重要性的認識。在這一階段中,赫爾德等民俗學之父的理論活動特征有二:一是把“民眾”的概念界定為以新民族國家為藍圖的、哲學上的和理想主義的含義,讚美歌是探索民眾精神的取之不盡的源泉,使“民眾”成為“民族”的代名詞;二是呼籲搶救民眾文化,主要是農民和其他下層階級所享用的文化,搜集他們所記憶的口頭資料,並將之作為民族文化的整體財產加以保存和研究。在赫爾德身後,格林兄弟繼承了他的工作,創造了一種後來影響到全歐洲的民間故事收集方法[1]。但這種理論思維的另一麵是拒絕外來影響,認為外來影響能摧毀民族文化的完整性,讓民眾陷入不幸福、不自由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