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班牙的對舞舞曲中分離出來了安達盧斯探戈,古巴哈巴涅拉和弗拉門戈探戈。當這些音樂從19世紀中期開始傳入布宜諾斯艾利斯時,便直接進入了大眾娛樂場所,那裏可以聽到不同種類的音樂,並且彼此相互影響。多次產生了文化滲透的現象,這些現象的最終結果是米隆加的誕生,並且被內陸地區的對歌歌手們所接受,在對歌歌手們的推動之下,形成了米隆加的音樂節奏。
大部分關於探戈曆史的研究工作過多地關注坎東貝和鄉村音樂組成的核心問題。這樣表述並不是要否定或降低非洲音樂和相關文化對探戈音樂及舞蹈的形成所產生的影響。我隻是想強調一下我的認識和理解的一些東西。
從曆史的角度來看,從布宜諾斯艾利斯城建成之日起,印第安人在這座城市裏就沒有了能夠自由支配的資源。於是這些赤貧人口就拒絕參與甚至屈服於新的文明和社會秩序的構建。相反在內陸地區,特別是在聖地亞哥埃斯特羅省、圖庫曼省和薩爾塔省,有大量的印第安人紮根於此,從事農業耕作,他們願意開墾自己的領地。在這種意識體係內,印第安人被帶入由白人試圖建造的社會。在白人和印第安人共同存在的社會裏,他們結婚生子,產生了混血的克裏奧爾人。年輕的克裏奧爾人繼承了父親的文化元素,包括來自歐洲和西班牙的音樂和吉他。從母親那裏繼承了一些音樂樂器,如笛子,還有印第安文明的音樂。繼承了雙方的文化加上共生現象之後,就產生了如今我們命名的鄉村音樂。
很多年輕的克裏奧爾人決定遠離人口集中的城市和工作地,逃到安靜的平原、山穀或高原,尋找另一個不同的伊甸園。在那裏,他們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他們將這種自由賦予了與白人完全不同的詮釋和社會含義,同時和印第安人的生活也不大相同。逐漸他們形成並傳達出了另一種自由生活的方式,不好也不壞,隻是與父母們形成一種距離。不要忘記,布宜諾斯艾利斯兩次建城的時間跨度長達230年,第一次是在1580年,第二次是在1810年的五月革命時期,按照西班牙哲學家奧特加的思想,這意味著已經經曆了十六代人。十六代人已經有足夠的年代躲開像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這種人口大城市中白人傳播的鄉村音樂的影響。回到上文的表述,如果我們認為隻是1880年開始出現的那種音樂,就可以稱之為探戈,那就錯了,實際上那時候還沒有完全形成探戈的意識。所以,這個跨度可以毫不誇張地擴大到二十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