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語裏“姓”叫“family name”,屬於家庭姓氏。老外結了婚後,有一方是要改姓的,全家人都用一個姓。當然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都是女的改成男的姓,給有關部門寫封信就辦成了。在美國僅有七個州允許男的改成女的姓,據說執行起來費時費力,報紙曾報道有位男士要隨新婚太太的姓,專門請了律師辦了好幾個月都沒有辦下來,一氣之下打算去告政府部門歧視。
全家用一個姓的好處是介紹夫婦雙方與別人認識時,如果他們姓希爾頓,一句“這是希爾頓太太和先生”,清楚明了。而我們不改姓的夫妻被人介紹時,要這樣說:這位是陳先生,這位是他的太太蔡女士,有點囉唆。別人不能稱呼我為“陳太太”,因為我不姓陳;也不能稱呼我為“蔡太太”,如此稱呼在外國人眼裏我是蔡先生的太太。
過去中國女人結婚後也是要隨夫姓的。至今台灣、香港許多人仍然保持傳統,女方婚後在名字前麵冠以夫姓。想想也有道理,你的家庭變了,自然姓氏也要隨之改變。在國內時,大家都一樣,沒覺得夫妻不同姓有什麽不方便的,出國了,理應入境隨俗,可這個俗隨不上,所以大陸人就會時常遇到因此引起的困擾和尷尬。
我開店時,有一次請人來安裝機器。他們在周末幹活時遇到了我老公,工頭和他打招呼叫他“蔡先生”,老公一愣,忙說他不姓蔡,姓陳。那人看看我們倆說:“她介紹說你是她丈夫。”老公向他解釋,我們不像他們那樣結婚後女方改姓,“蔡”是我的娘家姓。他想了想問:“那你們一起出去,你怎麽能證明她是你老婆?”我們倆互相看了一眼,不知如何回答這個簡單的問題。
原來不改姓就證明不了兩個人的夫妻關係,所以在國外我們出門要隨身攜帶結婚證,不像老外拿出駕照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