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史官、史氏與南宋社會

七、因果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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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發現,如何看待戰與非戰是南宋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難點。在如何評定南宋的戰與非戰議題上還存有幾個問題:

一是有人常把宋朝作為中國,而把以契丹人、女真人與蒙古人所建立的政權當作外人。

二是認為當時宋金關係中,宋是主體,金是客體,宋朝是中心,金朝是從屬,換言之,宋是統一的象征,金朝處於宋朝的附庸地位。事實正好相反,尤其在南宋時期,隨著一係列“條約”的簽訂,金朝始終處在宗主地位,而宋朝則是處於被動的“下國”地位。在戰爭中金朝則始終處在主動位置:“彼戰則戰,彼和則和。”[1]“紹興和議”是南宋時期影響最大的一個條約:南宋向金稱臣,世世代代子孫要謹守臣節;每年巨額的歲幣銀;宋朝皇帝接金朝國書需起立,而金則不需要,說明宋朝處於屈從地位。

三是認為在宋金關係中以戰爭為主,尤其是經過文藝作品的渲染,更把金人描繪成十惡不赦的、無惡不作的殺人魔王,讓人誤認為金人特別壞。事實是在宋金關係中雙方以和平為主,以戰爭為次。女真人中有主戰的,也有主和的,有些將領統率下的部隊紀律也是嚴明的。

四是認為宋金戰爭中主戰是正確的,主和、主守都是錯誤的。這種以主戰為是,主和、主守為非的思路來評價人物,自然就形成了抗戰派是愛國的民族英雄、其他就是賣國的消極退讓的投降派這一不科學的結論與標準。

那麽,應該怎樣評定?

必須強調動機與效果的統一。

所謂過程性評價實際是對戰爭行為的動機、經過和效果所作的綜合的、渾然一體的評價。人的行為是受動機支配的,而動機又是由某種需要引起的。換言之,需要因目標而產生動機。舊目標實現,需要得到滿足,便會尋找新目標,激發新的需要。人們隻有不斷的在需要——動機——滿足——新需要——新動機的往複過程中,才能得到新的提高和新的動力。所以,動機對於人的行為至關重要,由錯誤的需要引起的錯誤的動機往往會帶來錯誤的結果。因此必須強調動機、經過和效果的三位一體的統一,既重視動機,又重視經過,更重視對於結果的全麵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