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彌遠也有主戰的舉措。1208年(泰和八年)十一月,金章宗病逝,他的叔父完顏永濟即位,是為衛紹王。這時,蒙古部落興起,把矛頭指向金朝。1213年(金貞祐元年)八月,蒙古軍隊一路過關斬將,連破金兵,衛紹王被殺。金宣宗完顏珣繼位,他對蒙古軍隊畏之如虎,一麵與蒙古軍隊議和,一麵又遷都汴京(今河南開封)。1215年(金貞祐三年)五月,蒙古軍隊乘機占領金中都(即北京)。南宋朝廷有人錯誤地以為“金有必亡之勢”,[1]真德秀建議停止向金朝輸納歲幣,宋金關係遂之緊張。1217年(宋寧宗嘉定十年,金宣宗興定元年)夏四月,金宣宗“以宋歲幣不至”[2]為借口對宋興師問罪,對南宋發動進攻,進犯光州中渡鎮。那年正值史彌遠當政時期,宋寧宗就在宰相史彌遠的輔佐下,於五月下詔伐金,宋金之間再次宣戰。戰爭在今河南、陝西、甘肅、安徽、江蘇一帶進行,宋金之間各有勝負,宋軍“殺其統軍完顏掩”,迫使“金兵遁去”。以後戰鬥雙方開展拉據式的混戰,你來我往,朝廷中有人主張一舉滅金;有人主張與金和好,聯金抗蒙;也有人則以“唇亡齒寒”的道理說明不能聯蒙抗金。最後,由於蒙古軍隊向金軍發動進攻獲得成功,迫使南宋走上了聯合抗金的道路。
進士出身的史嵩之,更是一個文武雙全的幹將,一生參與了不少戰鬥。1227年(寶慶三年),在襄陽府擔任通判,戰時為軍隊籌措錢糧。因他經理屯田有方,成績顯著,使得襄陽城積穀達六十八萬擔。為此,朝廷為其加官、升級,升遷到知棗陽軍。知軍的職掌略同於知府事,是宋朝地方區劃的軍事長官,統稱“知軍事”,簡稱“知軍”。1229年(紹定二年),他又遷任軍器監丞兼權知棗陽軍,軍器監是管理製造兵器供給軍用的官員,後歸工部管轄,因其事務稀少,故被看作是一個儲備人才之場所。同時又尋兼製置司參議官。這時,他就有權參與軍事謀劃,官位相當於統兵一路至數路地區大員的參謀官。1230年(紹定三年),他在棗陽屯田中又取得成功,成績卓著,再轉升兩官:直秘閣是個貼職,京西轉運判官是個隨軍供辦軍需的官吏,經管一路全部或部分財賦,還有協助監察各州官吏、民間疾苦上報朝廷的權力,又兼職提舉常平兼安撫製置司參議官。第二年,遷任大理少卿,是個負責詳斷各地奏報案件的朝官,兼京西、湖北掌管經劃邊防軍務的製置副使。這時,他以文官兼武職,身兼軍政兩職,已有權節製所屯大軍或其他正規軍。同時還得到鄞縣男的封號,獲賜食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