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人們在南宋與金的關係中存有兩種誤解,一是總以為這一時期社會以戰爭為主。有人做過統計,從1117年(北宋徽宗政和七年)到1234年(南宋理宗端平元年)金朝滅亡的117年中,“其中,隻有28年是戰爭時期,和平相處時期長達89年,也就是說,戰爭僅占整個時期的24%,而和平相處則在這一時期中占76%”。可見“宋金關係的主流不是戰爭,而是和平相處”。[1]若從1127年南宋建立算起,和平共處時間所占比例更大。二是總以為隻有主戰是正確的,其他是錯誤的。所以,南宋時期戰與非戰的問題值得人們深入探究。聯係明州史氏家族一門三相對於戰爭的態度比較相近,成為人們的關注點。說明關心10到13世紀,中國大地上發生過一係列戰爭,是南宋政治的一個特點。如何評價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政權之間時戰時和、時分時合的問題,也含括著人們的政治抉擇。
[1] 趙永春:《金宋關係史》,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