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性質及分類
通知是應用範圍最廣,使用頻率最高的一種公文文種。它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傳達指示、部署工作、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公文、任免幹部、周知事項時使用的一種下行文。
通知按其內容和作用,可分為以下幾類:
1.命令、指示性通知
又可稱為工作通知。凡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所指示或部署工作,但限於發文機關權限或公文的內容,不宜用“命令(令)”或“指示”行文,便可采用“通知”的形式行文。
命令、指示性通知一般用於就較重要的工作或解決重大問題闡明指導原則,並進行工作部署。因此,此類通知對受文對象有一定的指揮、指導和約束的作用。
2.批轉、轉發性通知
又稱“頒轉性”通知。此類通知又可分為“發布”、“批轉”、“轉發”三個類型:
發布性通知:指發布行政規章或印發有關文件、資料的通知。一般此類通知“發布”的對象是比較重要的規章,“印發”的對象是一般性的、暫時或試行的規章。
批轉性通知:指上級機關批轉下級機關的文件的通知。
轉發性通知:指既可以是下級機關轉發上級文件,也可以是平級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轉發文件的通知。
3.任免聘用幹部的通知
任免、聘用和解聘幹部,而又不宜用“命令”、“決定”文種行文時,可采用“通知”。
4.會議通知
這是通知中應用廣泛,格式單純的一類通知。它要求將會議的名稱、議題、主持單位、起止時間、參加人員、具體地址、攜帶材料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和要求一一交代清楚。
5.事務性通知
這類通知起知照性作用,它用於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告知事項,或機關設置機構、啟用印章、更正文件等使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