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積極主動移民美洲的人都是不願服從其他人支配的那一類人。”[8]他們渴望自由,不願容忍任何封建束縛和壓迫,也根本藐視一切封建傳統習俗。
開初,一些來自英國的貴族試圖強迫人們承認他們的貴族血統,他們花費大量時間為自己編寫家譜、炫耀在歐洲的爵位。但他們終於發現這一切都是徒勞,人們重視的隻是在新大陸的建樹和財富,而不是在舊大陸的封建等級。也正像兩個世紀前一位在美國遊曆的法國人克雷夫科爾所說,“在這裏,人們不問你父親是誰,他過去是幹什麽的,而是問……你現在是幹什麽的”[9]。
英王室曾把北美的土地分封給一些寵幸功臣,以圖在那裏“移植”封建主義。17世紀時這類業主殖民地達七八個之多,他們建立莊園,設立法庭,收取地租,保留歐洲的長子繼承製,妄圖在封建領地內頤指氣使、發號施令。但是大量自由土地的存在和移民爭取自由土地的鬥爭,使得任何“移植”封建製度的企圖最後都歸於失敗。大批移民不顧英王室和殖民地的法律約束,跑到內地占用業主的閑置土地,成為實際上的小土地所有者。他們拒絕為自己占用的土地支付任何封建地租和代價。盡管賓夕法尼亞的大業主佩恩家族1719年僅以每英畝二先令和1732年以三先令的價格出售西部土地,但是這時期仍然有將近2/3的土地是未經業主們準許而被占用的。在許多業主殖民地裏占地者和封建主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如果說,從歐洲大陸來到北美是移民們第一次西進運動,那麽,在與英王室和封建主爭奪西部土地的鬥爭中又掀起了第二次西進運動。貧窮的移民一手牽著乳牛,一手拿著步槍向西走去,他們的妻子則推著一架載運家具的獨輪車。為了在西部土地上生存下來,他們繼承先輩的艱苦創業精神,夫妻共同分擔著為了獲得住所、食物、衣服而必須付出的繁重勞動。為了爭取獨立生存的權利,從緬因到南卡羅來納一帶的偏僻地區,還出現了由小農和獵手組成的特殊社會,他們的財產很少,但相當勇敢和活躍,完全不受大地主的管轄。可見,正是這兩場西進運動體現了北美殖民者反抗封建壓迫、爭取平等自由的鬥爭精神,使得封建製度難以形成起來,同時,也造成了他們習慣於不斷變動的民族性格。“變動性是我們的生命。”[10]美國人常常這樣講。確實,不斷地變動有助於打破僵化和停滯,有助於接觸和接受新事物,有助於革新。這和曆史上歐亞許多國家存在的封建惰性是大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