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意識在任何時候都隻能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1]“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2]我們考察美利堅人的種種特性,自然一刻也離不開他們生活的條件和環境。當我們把目光移向幾百年前早期美國移民的生活畫麵時,對他們為什麽會養成那樣一些性格也就不會感到奇怪了。
北美殖民地居民在獨立戰爭前基本上由三部分構成:印第安人、來自歐洲的白人和從非洲販來的黑人。歐洲移民,特別是英國移民,構成北美居民的主體。從1607年第一批美國殖民者開始在北美定居,到獨立戰爭爆發時,歐洲移民總數約為275萬人。其中除少數破產貴族和追求金錢財富的投機家外,絕大部分是勞動者。
為什麽這樣多的人竟會冒著生命危險,背井離鄉,遠涉重洋來到北美呢?一句話,受生活的逼迫。16、17世紀的西歐,正處在社會大變革時期。西歐各國封建製度逐漸解體,資本主義生產關係開始產生。正如馬克思所說,資產階級的發家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載入人類編年史的”[3]。西歐各國資本原始積累的條件都是通過暴力實現的。大批英國農民在圈地運動中被從土地上趕走而流落街頭。他們連乞討的權利都被剝奪。英王室規定各種嚴刑峻法,逮捕鞭打乞討者,把他們判為終身奴隸甚至判處死刑。在這種情況下,廣大勞動者隻有揭竿起義或被迫逃亡。“本國的生活已經變得無法忍受,以致新大陸上最糟糕的生活也無法阻止這場向西半球進軍的運動。”[4]這樣的勞動者占了北美殖民者中最大部分。
逃至北美的移民中有許多英國清教徒。在16、17世紀,清教教義反映了上升時期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它反對英國封建專製王權的工具——英國國教,要求廢除偶像崇拜的繁縟儀式,清除國教中的天主教影響,主張建立一個“廉儉的”民主的教會組織。這就招致英國王室的瘋狂迫害。許多清教徒被當作異端而活活燒死,許多人被迫逃往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