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複興(Renaissance)一詞的原意是“再生”,這個術語反映了15、16世紀的思想家們對中世紀的否定和對古代文化的推崇,這一時期的知識分子認為有責任恢複古希臘、古羅馬文化,因此才會出現“文藝複興”這樣的名詞。
在文藝複興時期,人文主義成為最具實力的思想潮流,神學至高無上的統治地位被打破,人文學科相繼出現,世俗領域的思想活動變得越來越活躍。在西方音樂史上,文藝複興時期一般指從1450年至1600年前後這段時間。15世紀至16世紀,歐洲的商業活動十分發達,以威尼斯、巴黎等城市為中心,音樂創作、演出、出版越來越興盛起來,作曲家也更專業化。佛蘭德樂派有迪費、若斯坎;羅馬樂派有帕萊斯特裏那,等等,在佛羅倫薩還出現了像“卡梅拉塔會社”那樣的作曲家群體。
文藝複興時期的音樂大致可以從15世紀開始算起,至17世紀初為止,比藝術史上的文藝複興時期要短。如果要細分的話,又可以把音樂上的文藝複興分為三個段落:1.早期(1430—1490年)、2.中期(1491—1560年)、3.晚期(1561—1600年)。
在文藝複興時期的音樂體裁中,彌撒和經文歌是特具代表性的。
文藝複興時期的彌撒
文藝複興時期的彌撒創作已經十分成熟,從迪費的彌撒曲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當時的作曲家為專用彌撒譜曲,定旋律被廣泛使用,一些世俗歌曲的曲調被借用到宗教作品之中。到了奧克岡手中,尚鬆的曲調也進入到彌撒之中,包括班舒瓦在內的作曲家都采用了這種方法。若斯坎是另一位多產的彌撒曲作曲家,他的彌撒中既有定旋律,也有模仿,手法多樣。到若斯坎去世之後,彌撒的創作已經定型,複調手法開始進入彌撒創作領域,帕萊斯特裏那就是這一方麵的代表人物,他寫了53首複調模仿彌撒。帕萊斯特裏那之後,包括拉索、伯德、維多利亞在內的一批作曲家用自己的創作實踐將複調彌撒推向了高峰,此時,定旋律彌撒和模仿釋義彌撒漸漸退出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