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聖樂欣賞十八講

第十四講 受難曲Ⅰ:福音書、受難曲與臨終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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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旁的耶穌

大約公元4世紀時,在聖周裏就有宣講《福音書》的內容,因為偏重於講述耶穌受難的故事,比較戲劇性,即受難曲的雛形。5世紀時,教皇利奧一世規定在棕枝全日(Palm Sunday)演《馬太福音》(具體內容為《馬太福音》第26章36—75節、第27章1—60節),而在複活節則演《約翰福音》(具體內容為《約翰福音》第18章1—40節、第19章1—42節),到10世紀時《路加福音》(具體內容為《路加福音》第22章39—71節、第23章1—53節)代替了《馬太福音》的位置。此外,就是在複活節前的星期二上演的《馬可福音》(具體內容為第14章32—72節、第15章1—46節)。以上就是《聖經·新約》中4部福音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在基督教早期被運用到受難曲的情況。

受難曲是根據四大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受難的故事內容譜寫而成的音樂作品。受難曲中有角色之分,一般來說耶穌、福音史家、猶大等人都由副主祭來擔任。最早期的受難曲是由主祭挑選四大福音書中的某一段相關經文引用,遇到耶穌的話,就用聖詠來演唱。到12世紀時,基本固定由三位神職人員分別來扮演耶穌、福音史家和猶大,而聖詠的曲調也各有不同,這就有了比較強的戲劇性。此外,原來受難曲規定隻能使用拉丁語演唱,到16世紀宗教改革之後,路德派受難曲就改用德語演唱。

四大福音書

馬太

受難曲的內容大多出自四大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馬太福音》(Gospel of Matthew):據說出自聖徒馬太,原先是收稅官,後來皈依基督教成為耶穌十二門徒之一。《馬太福音》用希臘語寫成,記述的是關於耶穌的生平(包括家譜,很重要)、童年生活以及得道、受難、複活的故事,一共28章1168節,而關於耶穌受難的篇章,集中在第26章和第27章。在四大福音書裏,《馬太福音》是最重要的一部,因為在行文中大約70多次引用過《聖經·舊約》,被認為是“聖經的證據”而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