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文社會科學概論

第四節 決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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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決策原則的基本原則

1.經濟性原則

經濟性原則就是研究經濟決策所花的代價和取得收益的關係,研究投入與產出的關係。決策者必須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並且要把經濟效益同社會效益結合起來,以較小的勞動消耗和物資消耗取得最大的成果。如果一項決策所花的代價大於所得,那麽這項決策是不科學的。

2.可行性原則

可行性原則的基本要求是以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運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手段,尋找能達到決策目標的一切方案,並分析這些方案的利弊,以便最後抉擇。可行性分析是可行性原則的外在表現,是決策活動的重要環節。隻有經過可行性分析論證後選定的決策方案,才是有較大的把握實現的方案。掌握可行性原則必須認真研究分析製約因素,包括自然條件的製約和決策本身目標係統的製約。可行性原則的具體要求,就是在考慮製約因素的基礎上,進行全麵性、選優性、合法性的研究分析。全麵性指從全局和整體出發,全麵係統地研究、分析決策目標和決策方案,力求完整無缺,不放過任何一種可能方案。全麵性分析要求決策時,必須有多方位思考和比較的餘地,全麵地考慮和權衡各種得失利弊,全麵地把握各種備選方案,既要考慮需要,又要考慮可能;既要考慮到有利因素和成功的機會,又要考慮到不利因素和失敗的風險。選優性指決策必須從兩個或兩個以上可供選擇的不同方案中,通過廣泛調查,反複對比和全麵分析,科學論證後選出最優方案作為對策。這裏的“優”主要表現為效益大和效率高。合法性指任何決策總是在一定複雜的社會關係中進行的,必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決策的內容要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並且決策要經過一定的合法的組織程序和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