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離不開對事實的想象。
——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大打字稿》(The Big Typescript)
認知過程是自然選擇的產物,而非目標。實際上,自然選擇並不關心“認知”,它隻是比較關心認知調節下產生的外顯行為(Piaget,1971)。相似的,在演化過程中,“聰明”如果不能產生聰明行為,其本身就不具有任何價值。
作為解釋動物行為的兩個經典取向,行為主義和習性學都把外顯行為作為關注焦點,而不太重視認知。經典習性學對動物認知很少或幾乎不感興趣,行為主義則直接對其持蔑視態度。最近,盡管此種狀況已經有所改觀,但仍然未提出有認知過程融入的係統性理論。此外,用來闡述認知演化的其他現代理論也顯得很單薄,不能令人滿意。
基於上述考慮,本章在論述人類思維的演化問題上,將首先從認知的演化這一宏觀框架的建構著手,以自然史的發展為主線,隨之以建構的宏觀框架來闡述現代類人猿的認知和思維過程。之所以選擇類人猿,是因為人類大約600萬年前同其發生分化,可以把類人猿的認知作為人類認知演化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