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談判的談判術1 直接要求就能使對方做出改變嗎?
此前我們介紹了各種不同情況下的溝通技巧,實際上,談判技巧也能用於日常生活中。
為改變對方的行為而進行協商
希望你再××一點,希望你別再××了……如果你希望對方做出改變,你會采取什麽樣的方法表達這一願望呢?直截了當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不但會傷害到對方,而且也得不到應有的效果。
案例1 表達方式不當影響人際關係
上級任命小隆與同事佐佐木合作負責新企劃的營銷。兩人每天都要跑很多家店,佐佐木的講解說好聽了是詳細周到,說難聽了就是冗長、低效率。某天,結束了與商場負責人的麵談之後,小隆實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向佐佐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小隆:“如果每一位客戶都花這麽多時間的話,效率沒法兒提升了。把講解的時間縮短點吧。”
佐佐木:“但是,詳細地講解無論對公司還是對客戶都有利啊。”
小隆:“要是對方感興趣的話當然沒問題。對那些不感興趣的客戶講解再多也不頂用啊。”
佐佐木:“對方不感興趣也不能輕易放棄啊,尋找突破口當然是要花點時間的。”
小隆:“感覺沒希望的話就趁早放棄,多找一些感興趣的客戶,這樣才能提高業績。”
佐佐木:“你這是要我改變營銷方式嗎?你又不是我上司,沒有說這話的立場吧?”
小隆:“我不是這個意思。就是想跟你商量,看看能不能把解說的時間縮短一些。”
佐佐木:“按照你說的做,要是簽不了約,有可能影響我的業績。我不準備改變自己的做法。”
這次對話以後,佐佐木似乎更加執著於自己的做法了。雖然兩人的目標都是提高業績,但卻無法和睦相處。
覺得被責備了就想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