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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群眾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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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眾文化工作的概念

群眾文化工作是指群眾文化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所從事的領導、指導、管理、輔導、研究群眾文化活動的工作。它是群眾文化需要在社會化滿足過程中的中介性活動,是群眾文化事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群眾文化工作的主要職能是推動群眾文化活動和群眾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需求。

由於群眾文化機構的職能、任務不同,其群眾文化工作的內容和性質也不相同,政府設置的群眾文化管理機構是群眾文化事業的管理部門,政府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是群眾文化的服務部門。

政府和政府設置的群眾文化機構是群眾文化事業的管理部門,其工作的重點應是尋求政府、社會、市場三者之間的合作和互動,調動各種力量和資源發展群眾文化事業,滿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而不是直接舉辦群眾文化活動和從事群眾文化服務。

我們通常所說的政府群眾文化管理職能的“錯位”,首先表現為“管辦不分”,政府直接舉辦群眾文化活動。按照政府職能定位和“管辦分離”的原則,政府應盡量避免或減少直接舉辦群眾文化活動。目前,一些政治性、宣傳教育性的大型群眾文化活動,一些在全省、全市大範圍開展的群眾文化活動,一些帶有導向性的群眾文化活動,往往采取由政府直接主辦的方式。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產品和服務的形式依然存在。但是,從發展上看,這樣的活動,應逐漸采取市場化、社會化的運作方式。

“錯位”還表現為政府群眾文化管理重點的錯位。一是社會群眾文化管理的缺位,政府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對政府設置的群眾文化機構的管理上;二是製度和機製建設的缺位,政府把群眾文化工作重點放在了對具體事務的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