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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群眾文化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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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眾文化服務機構的概念與類型

群眾文化服務機構是指國家政府、群眾團體或集體為開展群眾文化工作而建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是國家提供群眾文化服務的主要形式,是群眾文化服務體係的主要組成部分。

群眾文化服務機構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由政府文化部門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另一類是由人民團體、產業部門和軍隊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

政府文化部門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包括:群眾藝術館、文化館、文化站。政府文化部門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的服務對象,是本轄區內的全體居民(也可組織跨轄區的文化活動),工作任務由國家規定。它們的工作內容是綜合性的,並且上削下豐,越靠近基層則工作內容越廣泛。

我國政府設置的群眾文化機構構成了五級群眾文化網絡:即省(群眾藝術館或文化館)級、地市(群眾藝術館或文化館)級、區縣(文化館)級、鄉鎮(街道)級(綜合性文化站)四級群眾文化機構,以及社區村(文化室)級群眾文化服務設施。

人民團體、產業部門和軍隊設置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包括:工會係統的文化宮、俱樂部;共青團係統的青年宮;教育係統的少年宮、少年之家;產業部門設置的教工之家、海員之家等;軍隊的連隊俱樂部;老幹部局係統的老幹部活動中心,等等。這些機構設置,由主辦單位按照需要和條件而定,在本係統中不構成完整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網絡;其服務對象具有定向性,即本機構所指向的是轄區內的一部分群眾。它們同政府係統的群眾文化事業機構之間,一般是橫向協作的關係。

【擴展閱讀】教育和工、青、婦係統群眾文化服務機構基本情況

教育係統: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328個,校外活動中心2045個,少年宮325個,鄉村校外活動站194個,其他校外活動場所如科技館、美術館、少年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101個。工作人員總數為445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