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古代人與猛獸關係,必須放到古代農耕社會曆史環境之中,而不能以當今城市人的眼光來看待昔時的人與猛獸關係。如同劉鶚《老殘遊記》第九回《一客吟詩負手麵壁,三人品茗促膝談心》所敘述的:
子平連連欠身道:“不敢。”亦舉起杯來詳細品量。卻聽窗外遠遠“唔”了一聲,那窗紙微覺颯颯價動,屋塵簌簌價落。想起方才路上光景,不覺毛骨森竦,勃然色變。黃龍道:“這是虎嘯,不要緊的。山家看著此種物事,如你們城市中人看騾馬一樣,雖知他會踢人,卻不怕他。因為相習已久,知他傷人也不是常有的事。山上人與虎相習,尋常人固避虎,虎也避人,故傷害人也不是常有的事,不必怕他。”
必須要把上述敘事放到人虎之間距離很近,“相習已久”的自然生態下,才能正確、深切地體察人對猛獸的感情,而並非都是“談虎色變”。今日許多地區還流行著俗語“麻杆打狼,兩頭害怕”。人畏懼猛獸,而猛獸也畏懼人,往往並非單純地把人作為捕獵對象看待。如果把問題放到更大的生態批評與倫理話語結合的背景看,上麵關於猛虎異常表現的言說成因,就更易於深層理解和解釋引申。
其一,是虎理解並報答人類收養或存活幼虎的一段恩情。吳元泰《東遊記》第二十五回《鍾呂鶴嶺傳道》描寫:
有鄭思遠者,善律曆,晚師葛孝先受諸經,並丹法,居廬江馬跡山中。山有虎,生二子,虎母為人殺,虎父驚逸,虎子號。思遠持歸養之。後虎父來至思遠家,跪謝之,即依思遠不去。後思遠出行,即騎虎父,虎子負其醫書。有友人許億患牙痛,因請思遠來醫,欲遠以虎須數條置牙間,則思遠為授之,虎伏不動。後仙去為丹陽真人。[1]
《廣虞初新誌》卷十九收載了馮景的《書十義事》,其中就包括虎之“義”的事跡。是某樵夫收養了虎之孤兒,這虎孤兒長大之後,卻依舊牢記著恩養過自己的樵夫,居然就在關鍵之時前來拚死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