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特別是猛獸,有自己生活的野外山林叢莽,有它們自己的領域。《孟子·滕文公下》曾記載:“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這表明儒家始祖認為,並非人獸之間非要有激烈衝突,而完全可以將野獸趕回到森林草莽之中,在自己的領地生活,與人類相安無事。
而人類因為經常遠道旅途,有時不得不經過一些相對荒僻的區域,於是,人與猛獸遭遇的情況就發生了。值得注意的,此時,人所能避免的被猛獸侵襲的原因,文學敘事體現了倫理化的意旨,如劉勇強教授指出的,清代小說中對於孝子與虎相遇的場麵敘事,就存在一些雷同現象:
《娛目醒心編》之《走天涯克全子孝,感異夢始獲親骸》中老虎和山魅都不敢相犯孝子士元;《儒林外史》中的郭孝子更“一掌就把虎頭打掉了”(38回);而《鏡花緣》中老虎從孝女頭上躥過,“二人把頭一摸,喜得頭在頸上”(49回),就令讀者有諧謔之感了。本來,孝子與猛獸的搏鬥,正是表現人的信念和力量的大好機會,卻被作者僅僅用作了“孝可格天”的遊戲般象征性描寫,不能不說是個遺憾。[1]
的確,現實中的那些與老虎等猛獸遭遇的人們,哪裏會都這樣巧,也未必都會這麽幸運,恐怕多半凶多吉少,難脫虎吻。這些文本,其實不過是在複述關於“孝誠感天”的一類慣常話語模式。按,郭孝子的本事,實來自唐人。張文虎《儒林外史評》評小說第三十八回寫郭孝子打噴嚏,驚得老虎掉進山澗一事,就考察了較早出處:“《太平廣記》引《朝野僉載》雲:‘唐傅黃中為諸暨縣,有部人飲,大醉,夜中山行,臨岸而睡。有虎嗅之,虎須入鼻。噴嚏聲振,虎驚跳落岸。’此借為郭孝子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