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虐食風習,是後世人們不常提及的。這其中首要的表現,往往就是以虐食競豪奢,即在虐食過程中尋求某種精神上的刺激,從而得到某種虛榮心的滿足。如唐代初年的傳聞:
唐太宗問光祿卿韋某,須無脂肥羊肉充藥,韋不知所從得,乃就侍中郝處俊宅問之。俊曰:“上好生,必不為此事。”乃進狀自奏:“其無脂肥羊肉,須五十口肥羊,一一對前殺之,其羊怖懼,破脂並入肉中。取最後一羊,則極肥而無脂也。”上不忍為,乃止。賞處俊之博識也。[1]
這樣的事情在太宗眼前沒有發生,並不意味著在現實中就不存在。可以說郝處俊的博聞廣識恐怕不是向壁虛構的靈感,其實如此虐食不是偶然的、不可想象的。這種虐食方法,很可能來自印度。據唐初義淨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十七到二十八的神童大藥故事說,某國王測驗誰有智慧:“便以諸羊人與一口。報言:‘養令肥盛,不得使其肉有脂膏。’諸人無智,皆養令肥。大藥得羊常與飲食,令其飽足,形貌肥壯。然刻木為豺,時來恐怖。羊雖飽食,脂膏不生。殺已共觀,果如其事。王曰:‘何意餘羊有膏,卿羊無耶?’以事具答,王曰深有其智。”[2]不過區別在於印度的這類活動是在飼養過程中進行的,嚴格說隻是為了改善肉類質量而進行的一種“虐養”。
到了唐玄宗的天下富庶的開元時代,就有了對於虐食奢侈的較多理解和認同,甚至還把這作為一種消費習尚,透露出一種欣賞的態度:
李令問,開元中為秘書監,左遷集州長史。令問好服玩飲饌,以奢聞於天下。其炙驢罌鵝之屬,慘毒取味。天下言服饌者,莫不祖述李監,以為美談。……[3]
《青州雜記》曰:熊翻每會客,客至酒半,階前旋殺羊,令眾客自割,隨所好者,彩線係定記號,畢,蒸之,各自認取以剛竹刀切食。一時盛行,號“過廳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