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歐美生態倫理思想與中國傳統生態敘事

二、明清小說對於虐食、濫殺現象反感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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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說生態敘事的傾向性往往體現在對於虐殺的夾敘夾議。如明代擬話本小說《拍案驚奇》寫溫縣某的惡少是個殘忍的老饕,極為貪圖口腹之樂,不僅隨處偷殺牛馬吃肉,還特別喜好活烹動物,不論家養野生,還是水中陸上的:

仲任性又好殺,日裏沒事得做,所居堂中,弓箭、羅網、叉彈滿屋,多是千方百計思量殺生害命。出去走了一番,再沒有空手回來的,不論獐鹿獸兔、烏鳶鳥雀之類,但經目中一見,畢竟要算計弄來吃他。但是一番回來,肩擔背負,手提足係,無非是些飛禽走獸,就堆了一堂屋角。兩人又去舞弄擺布,思量巧樣吃法。就是帶活的,不肯便殺一刀、打一下死了吧。畢竟多設調和妙法:或生割其肝,或生抽其筋,或生斷其舌,或生取其血,道是一死便不脆嫩。例如取得生鱉,便將繩縛其四足,繃住在烈日中曬著。鱉口中渴甚,即將鹽酒放在他頭邊,鱉隻得吃了。然後將他烹起來,鱉是裏麵醉出來的,分外好吃。取驢縛於堂中,麵前放下一缸灰水,驢四周多用火逼著,驢口幹,即飲灰水。須臾屎溺齊來,把他腸胃中汙穢多**盡了,然後取酒調了椒鹽各味,再複與他,他火逼不過,見了隻是吃,性命未絕,外邊皮肉已熟,裏頭調和也有了。一日拿得一刺蝟,他渾身是硬刺,不便烹宰,仲任與莫賀咄商量道:“難道便是這樣罷了不成?”想起一法來:把泥著些鹽在內,跌成熟團,把刺蝟團團泥裹起來,火裏煨著。燒得熟透了,除去外邊的泥,隻見蝟皮與刺皆隨泥脫了下來,剩得是一團熟肉。加了鹽醬,且是好吃。凡所作為,多是如此。[1]

小說在此塑造了一個殘忍者形象,而非常含蓄的烹食動物過程的敘述中,自然而然地表達對虐食者為滿足美味奢求而活烹動物的不滿,對無端被折磨的動物的憫惜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