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普遍性的、實用性極強的生態製約原則,往往非常具體地昭示了生態主體之間的利害關係,就不能不進入到一些文學性較強的敘事中。下麵這些帶有個案性質的相關敘事,都旨在強調“物有所製”的千古不變的恒定性道理、原則,焦點指向非常集中。
一者,是異貓克鼠。據外域博物視野下的載錄稱,明代景泰初年(1450—)就有了“西番”(東南亞)貢奉異貓威震群鼠的紛紛傳聞:
……又按西番地既荒遐,物產亦異,有不可以常理拘者。如景泰初,西番貢一貓,經過陝西莊浪驛時,福建布政使朱彰以事謫為驛丞,彰管其貢,使譯問:“貓何異而上供?”使臣書示雲:“欲知其異,今夕請試之。”其貓盛罩於鐵籠,以鐵籠兩重納於空屋內。明日起視,有數十鼠伏籠外盡死。使臣雲:“此貓所在,雖數裏外,鼠皆來伏死。蓋貓之王也。”朱彰,原交趾人。[1]
這傳聞的深層旨意正是人所認同的“貓辟鼠”的生態“常理”。褚人獲《堅瓠秘集》卷之一《孔廩巨鼠》引《湖海搜奇》則繼續講述:
衍聖公庾廩中,有巨鼠為暴,狸奴被啖者不可勝數。一日有西商,攜一貓至,形亦如常,索價五十金。曰:“保為公殺此。”公不信。商固要(邀)文契,而縱之曰:“克則受金,公乃聽之。”貓入廩,穴米自覆,而露其喙,鼠行其旁嗅之,貓躍起,齧其喉。鼠哀鳴跳躍,上下於梁者數十度,貓持之愈力,遂斷其喉,貓亦力盡,俱斃。明旦驗視,鼠重三十餘觔。公乃如約酬商。[2]
將上述故事與如下“文本重建”的類似敘事相比照,就會看出,其中的精神內核“物性相克”是如出一轍。有理由認為,正是故事中的“物有所製”、“相生相克”生態之間特殊關係原則,導出了蒲鬆齡筆下將故事的發生年代提前,且有意識地安排將空間場景更換為“宮中”,營構出大鼠被貓以疲勞戰術擊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