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承認民俗對所有人的言行和思想具有控製力量,是一種規範和規範的依據。列維-斯特勞斯說:“我們的行動和思想都依照習慣,稍稍偏離風俗,就會遇到非常大的阻難,其原因更多在於慣性,而不是出於要維持某種明確效用的有意識考慮或者需要。”民俗規範力量的持久延續,也許從中可以得到啟迪。一些傳統民俗在今天社會中還有力量,或者說,現代人有時不得不隨俗,主要是受到民俗規範力量的慣性衝擊。正如站在公共汽車裏,遇到緊急刹車,不得不隨之趔趄一下,但並不一定讚成這樣的行動一樣。傳統民俗的規範力量對社會較多的人來說,更多是無清晰意識效應的慣性,一種“集體無意識”的力量。
然而,人們考察這種規範力量往往局限於當下的視野,而無視曆史的變化。事實上,民俗規範力量的呈現的確有時代的差異。人們時常也會討論這樣的問題:現在社會的民俗規範功能與遠古社會相比,是不是越來越減弱了,答案是難於確定的。如果隨著社會的進步,民俗的整體功能在不斷衰弱的話,那麽,終有一天,民俗的規範功能將喪失殆盡,民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而這肯定是不符合民俗發展的曆史進程。盡管在人類進入了文明社會之後,由於生產力的提高和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強,禁忌民俗已不再具有原先的在人類發展史上所起的作用,一些遠古的禁忌在人們生活中漸漸地消逝了,但是形形色色的禁忌仍然滲入人們生活的方方麵麵,甚至產生的契機更為五花八門。
人們之所以會對民俗失去往日的信心,主要是由當前民俗生存的景況造成的。以下是五個具體的原因,對它們的探尋,其實也是在梳理和把握民俗規範功能的曆史與現實。
一、權力機構滲入民俗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