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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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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風俗文化的演變軌跡

有秦一代,秦王朝的統治者們以法家思想為指導,蔑視精神文化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在這種社會曆史條件下,民俗文化不可能閃爍出耀眼的光澤。

鑒於秦王朝實行“法治”而未能維持自己的長久統治並迅速覆滅的曆史教訓,漢王朝轉而采取了“持以道德,輔以仁義”[1]的治國方針,其指導思想便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賈誼說:“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向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隻有“定製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2]這裏所謂“興禮樂”,實際上是主張實行儒家相對寬容的統治思想,來作為鞏固封建製度的精神工具,其中也包括試圖把民間風俗納入儒家禮儀的範疇。

漢初,君臣多以楚人為主幹,劉邦、項羽的基本隊伍和核心成員大都來自楚國地區。項羽被圍,“四麵皆楚歌”;劉邦衣錦還鄉唱《大風歌》;西漢宮廷中始終是楚聲作主導,都說明這一點。楚風是浪漫的,富於玄想,加之又有齊俗羼入,自然為兩漢風俗塗抹了一層濃重、斑斕的浪漫色彩,從而使先秦北國傳統風俗文化發生了深刻變化,產生了把深沉的理性精神和大膽的浪漫幻想結合在一起的生氣勃勃、恢宏偉美的漢風俗。正如有的學者所言:

世人多言秦漢,殊不知秦所以結束三代文化,故凡秦之文獻,雖至始皇力求變革,終屬於周之係統也。至漢則煥然一新,迥然與周異趣者,孰使之然?吾敢斷言其受“楚風”之影響無疑。……何謂楚風,為氣韻生動之作風也。[3]

通觀秦漢風俗,大體上可以梳理出以下三條發展演變的脈絡。

一、多樣化的統一

秦漢之前,除黃河中遊地區的中原民俗外,我國境內還存在著許多各具特色的地域性風俗,其間的差異非常明顯。各自都有本身的特色。特色比較明顯、影響頗大的則是楚風俗、齊魯風俗、中原風俗和秦風俗。自春秋時代起,楚人飲馬黃河,問鼎中原,與齊晉爭雄,楚風俗亦隨之向北延伸。到了春秋戰國之際,楚向東、西拓境,東至吳越,勢力及於淮河流域,與齊、魯相接;北至漢中,與秦風俗圈相連。楚風播及半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