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5個方麵:口頭傳統及其表現形式;民間表演藝術;民眾的生活形態、禮儀和節慶活動;古代遺留下來的各種民間生活及科技知識;民間傳統工藝和藝術。這5個方麵的展示和傳播,顯然都依附於“物質”的因素。而這種依附不是連帶的,“物質”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流傳過程中的結構內核。任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呈現或展示,大多依賴物化形態的“道具”,都不可能是純粹的稍縱即逝的舉止投足和聲音。我們在把握和認識非物資文化遺產的時候,不能對其“物質”的因素視而不見。實際上,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在塑造或重構某一物質形態。時下各地興起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工作,毋庸諱言,在一定程度上也從事物化或固化的處理。下麵以傳說為例,展開這方麵的論述。
一、傳說由“物質”而存在
民間傳說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形態之一,以民間傳說為考察對象,比較容易討論這一問題。日本民俗學家柳田國男曾對傳說與當地曆史文化的密切關係予以特別關注,認為這是傳說的主要特征:“傳說的中心必有紀念物的存在。自然、神社、寺廟、古塚以及其他的靈地、家族的本塚,原本就是信仰的相關,因而各自占據了可謂是傳說的花壇之地位。村落成為中心之一,在於其作為發生地之外廓:奇岩、老木、清泉、橋、坡等的每一樣,或許原本是類似於大紡織品中的一個圖樣之物,如今卻大部分獨立出來,並成為了傳說的紀念物。”[1]除了關於人物和曆史的傳說之外,所有的都是“物質”的傳說,都是在說或傳某一物質,傳說由“物質”而存在。
民間傳說中有一類風物傳說,鍾敬文先生在《浙江風物傳說》一書的“序言”中說:“所謂‘風物傳說’主要是指那些跟當地自然物(從山川、岩洞到各種特殊的動植物)和人工物(廟宇、樓台、街道、墳墓、碑碣等)有關的傳說。……除了自然物、人工物外,還有一些關於人事的,如關於某種風俗習尚的起源等。這些傳說,也應當包括在內。”[2]風物傳說是對一個地方人工或自然景物形象的一種想象性敘事,是對某些風俗習慣的詮釋。敘事和詮釋的目的在於確認和提升景物、習慣的文化地位,並注入曆史的邏輯力量。給風物提供的傳說一般不是一個發生過的事實,卻成為當地人一種“集體記憶”的曆史資源,並為當地人的生活注入了生存環境的意義。可見,民間傳說這類非物質文化的作用在於對物質形態人文因素的強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