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文本本身就包含著敘事,敘事及意義存在於媒介文本的建構過程中,並對受眾產生影響。同時,受眾也通過自己特有的方式來解讀文本,可見敘事也存在於受眾的觀念中。通俗地講,所謂敘事,就是講故事,故事就是一種具備敘事性質的作品,如媒介文本中的廣告、電影、電視等各種不同的形式,它呈現給人們想知道和了解的現實中的一係列事件。也隻有通過某種敘事內容,現實事件才能被人們所了解。同樣,作為以“客觀性”為基本要求的新聞媒介的內容,與一般故事結構類似,大都在講述具有時間序列的一係列事件。
大眾傳播學研究不斷將新聞文本與故事並論,認為新聞就是一種敘事,“新聞說故事”、“新聞即故事”,探究受眾為何觀看新聞、媒介文本中存在哪些本質、新聞與敘事有何關係、意識形態與新聞敘事方式有何關係等問題。但在傳統觀點看來,新聞媒介以公正客觀地“反映”社會真實事件為根本原則,因此,研究者認為,隻有忠實反映事件真相與還原事實,才是新聞媒介文本的基礎,由此認為新聞不同於講故事的文本,新聞應該是“反敘事”的形式。[1]但是,不論是虛構類的文學文本,還是客觀記錄現實的新聞文本,任何媒介文本都存在敘事,都有其特定的敘事模式,這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文本敘事批評也構成了媒介批評理論探討媒介文本的重要方麵。
一、媒介文本的敘事批評
媒介文本敘事批評主要從兩個層次展開:一是“敘事結構”;二是“敘事話語”。敘事結構指的是對文本所敘故事的研究,主要探尋文本故事情節的邏輯、句法與結構。敘事話語指的是對敘述行為,包括對敘述者和接受者的研究,主要說明所敘故事表現方式的規律。[2]在媒介批評理論中,媒介文本敘事主要關注敘述者和接受者、敘事時間、敘事空間、敘事視角等方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