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2.柏拉圖

字體:16+-

蘇格拉底的學生和追隨者柏拉圖[5]認為,至善不是快樂,至善是對本質的觀照,知覺和對美的理念的靜觀,是一種理**。[6]我們應當尋求把我們自己從肉體和感官中解放出來的方法,因為肉體是靈魂的桎梏、監牢,是一種罪惡。“因此我們應當盡可能快地從塵世飛向天國,以變得和神一樣。”[7]哲學意味著靈魂脫離肉體而解放[8],意味著使自己沉醉於對作為事物真實存在的理念的沉思,意味著靈魂回到它以前的天國之鄉。

除了這種禁欲主義的生活理想以外,柏拉圖也提出了一個多少修飾了的道德方案,以適應塵世的生活環境。[9]感覺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反射,對感覺世界的凝思可以使我們瞥到理念世界的真實和美麗。那麽在感覺世界裏什麽是至善呢?至善必須是完美的[10],無須任何它之外的事物而自身被欲望的東西,對它的占有就使任何其他東西都成為多餘,因而快樂和智慧都不是善。一種缺少理性和智慧的快樂生活不是人所希望的,也沒有人選擇一種脫離苦樂的理**。我們的目標是一種智慧和快樂結合在一起的生活。在這樣一種生活裏,快樂不是最高的成分,而是最低的成分。快樂必須由智慧來控製。智慧產生秩序、和諧、均衡和法律。倘若快樂是最高的,那麽最強烈、最放肆的快樂就應是最好的了,但事實並不如此,最好的生活是一種把衝動和動物性的欲望這些較低的靈魂成分都提交給由理智支配的生活,是一種由理智發布命令,而別的成分服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