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3.倫理科學

字體:16+-

在上述學科中有一門叫倫理學,它就是我們在本書中所要研究的對象。我們的任務首先是指定作為這門科學對象的事實或現象,以及與它有關的知識。在此,也許不同時期裏用來表示這門科學的不同名稱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它的領域。古希臘使用這樣的術語:“Ta ethika”“ethike episteme”來表示“倫理學”“倫理科學”[3],“ethikos”這個詞是從“ethos”(品格、氣質)派生的,而“ethos”又與“風俗、習慣”的意思相聯係。“倫理學”的拉丁語同義詞是“philosophiamoralis”[4],英語“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或“道德科學”(moral science)[5]就是由此來的。“實踐哲學”(practical philosophy)這一術語也作為“倫理學”的同義詞使用,或者作為一個更廣泛的包括倫理學和政治學的綜合術語使用[6],它之所以被稱為實踐的,因為它研究實踐或行為。[7]

倫理學的對象是道德即有關善惡是非的現象。這是一個事實:人們稱某些品質和行為為道德的或不道德的,正當的或錯誤的,善的或惡的,他們對它們表示讚成或反對,對它們進行道德判斷和評價。他們感到自己在道德上必須做某些事情,或不能做某些事情,他們認識到某些規範或法則的權威,承認它們具有約束的力量。他們說:這是應當做的,那是不應當做的,你須這樣,不要那樣。一句話,我們似乎是通過某種道德的方式或範疇來接觸世界,從道德的角度來觀察世界,給事物打上道德的印記。

既然這種事實和宇宙間任何其他事實一樣有研究的可能和價值,我們就需要一門把它付之於縝密分析的科學。這裏有三類問題需要考慮:(1)區分倫理學對象和其他科學對象的標準是什麽?是什麽使我們把道德現象劃為特殊的一類?是什麽使它不同於物理的或審美的現象?(2)我們怎樣解釋人們進行道德評價,宣布他們的道德判斷這樣一個事實?當我們說一個行為正當或錯誤的時候意味著什麽?在這些場合我們的意識裏發生了什麽事情?人自身中有沒有什麽東西使他這樣判斷?如果有,那是什麽?為什麽人能做出評價?是什麽使他能直接分辨正當與錯誤?是因為他心上印有某些道德真理,還是因為他具有一種先天的知識能力,一顆良心,一種普遍的、原始的、永恒的心靈力量?或是我們逐漸學會區分道德上的差別,也就是說,這種道德判斷能力是由進化而來,在後天獲得,從而能夠進一步發展?(3)那被稱為正當或錯誤的行為具有什麽性質?為什麽它們是正當的或錯誤的?這些行為本身有什麽屬性使它們成為正當或不正當,或使人稱它們為正當或不正當?如果有,那麽它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