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第四章 道德評價的最終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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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為標準的良心

我們的第一個問題是:人們為什麽像他們所做的那樣進行道德判斷或評價?他們為什麽稱某個行為為正當的或不正當的?我們從心理學上回答了這個問題,也就是說我們指出了道德判斷所依賴的心理狀態。我們發現某些行為觀念會引起我們的某種情感,我們根據這些情感進行道德判斷。我們把所有這些道德判斷的精神成分歸納在良心的名下,宣稱人們之所以這樣判斷是因為他們有一顆良心。我們也考察了有關良心先天性問題的不同派別的觀點,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良心既非直覺論者所稱的是人類靈魂固有的,也不像他們的反對者認為的那樣完全是個人經驗的產物。但是在這兩種觀點中都具有真理的成分,我們同意前者關於良心是一種直覺的說法,同意後者關於它有一個起源和發展的意見。

但是我們並不滿足所達到的這個結論——人們之所以這樣判斷是因為他們有一顆良心。他們稱一個行動正當或不正當是因為良心這樣告訴他們。我們要問,良心為什麽這樣告訴他們?某些行為為什麽會引起人們讚同(與不讚同)和義務的情感呢?是因為我們的父母和老師為我們建立了這種聯係嗎?但是誰又為他們建立這種聯係呢?支配這個過程的根本原則是什麽?這樣判斷某些行為的最終理由或根據是什麽?換句話說,道德評價的最終根據是什麽?正當為什麽是正當的?不正當又為什麽是不正當的?歸根結底,那使它們正當或不正當的究竟是什麽?為什麽誠實是正當的,說謊和偷竊是不正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