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口語是教師日常的工作語言,包括教師在教育過程中使用的教育口語、教學用語和交際用語。教師口語是用現代漢語普通話作為語言形式,傳遞教師的教育理念和專業思想。1991年國家教委發文,規定各級各類師範院校都要開設普通話課程。次年,在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語委關於語言文字工作請示的通知》把這門課程定為教師口語課。1993年5月22日,國家教委頒布實施了《師範院校教師口語課程標準(試行)》,關於這個標準,孟吉平先生在《語言文字應用》上發表《關於“師範院校‘教師口語’課程標準”的說明》一文,闡明該課程的性質與任務,明確指出:“教師口語是研究教師口語運用規律的一門應用語言學科,是在理論指導下培養學生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運用口語能力的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本課程是培養師範類各專業學生教師職業技能的必修課。”教師口語課是培養教師良好語言素質的需要。口語表達與一個人的人文素養、道德修養等有著密切的關係。作為未來的教師,師範生要想具備良好的語言素質,就應該加強口語訓練。本課程以普通話為基礎,口語訓練遵循由易到難的循序漸進原則,設計了從朗讀等一般的口語訓練,再到教師口語表達訓練的過程,旨在達到逐步提高的目的。
口語表達的訓練,普通話是基礎,因此首先要把普通話練好。練好普通話必須兼顧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麵,如果語音比較正確,但用了方言中特殊的語法、特殊的詞語,那麽別人仍然不能理解。語法和詞匯的學習可以通過書麵進行,而語音的學習必須通過口、耳訓練來提高。
漢語方言的分歧突出表現在語音方麵,不但各大方言區的語音係統差別很大,就是同一地區、同一方言內部也常在語音方麵有明顯差異。這些差異是造成交際困難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大力推廣以北京語音為標準的標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