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漢語普通話與漢語方言
一、漢語與普通話的形成
漢語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是漢民族內部共同使用的語言。漢民族共同語的形成,曆史悠久。最早使用“漢語”這一稱呼是從晉代的《世說新語》開始的。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漢民族分布於全國各地。由於山川阻隔和社會曆史原因,遠在遠古時代漢語就有了地域的變體——方言。我國學界把現代漢語分成七大方言區:北方方言區、吳方言區、湘方言區、贛方言區、客家方言區、閩方言區、粵方言區。近十年來,有學者主張把漢語方言劃分為十區,即把北方方言中山西部分地區及其鄰近陝西、河南、內蒙古、河北部分有入聲字的地區獨立成“晉語”區;而將皖南一代徽州方言列為“徽語”區,將廣西北部和南部的“平話”單列為“平話”區等。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是在北方話為代表的北方方言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普通話”一詞最早見於書麵是1906年朱文雄的《江蘇新字母》一書中。他提出了“各省通行之話”即為普通話。此後,魯迅、瞿秋白、陳望道等也先後在他們的著作中提到過“普通話”。但是他們所說的“普通話”隻是指與文言和方言土語相對的各省之間的通用語,沒有嚴格的規範和標準。直到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語言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才給普通話下了一個科學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作為語法規範。
這一標準包括了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麵。世界各民族語言的標準音,一般都是以某一地方的方言的語音係統作為標準,普通話也不例外,近一千多年以來,北京一直是中華民族政治、文化和經濟的中心,因此,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指的是普通話語音以北京語音的音係為標準,但不包括北京話裏的一些土語土音。對北京話裏有分歧的讀音,應以《審音表》和《現代漢語詞典》公布的規範讀音為準。在詞匯方麵,“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指的是普通話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北方話的詞匯就是普通話詞匯的基礎和基本來源。北方話區域包括長江以北地區、長江南岸部分沿江地區、湖北大部分地區等,由於使用人口多,通行地域廣,因此內部也存在分歧和差異,一些特別具有地方色彩的詞語和過於粗俗的詞語都沒有列入普通話的範疇,普通話從別的方言汲取了許多有生命力的詞語,因而普通話的詞匯遠比北方方言的詞匯豐富得多。“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作為語法規範”指的是普通話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標準。“現代白話文著作”指“五四”以來形成的以口語為基礎的書麵著作,不包括古代和近代的白話文。“典範的”指這種書麵語要經過提煉加工合乎現代漢語發展規律,而不是未經加工的原始形態的口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