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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視角下的生態城市建設路徑探析——以天津中新生態城建設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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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澤民[1]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生態城市正在從概念走向實踐。生態城市建設和管理與傳統的城市管理模式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一個多中心治理過程。天津中新生態城對多中心治理格局下的生態城市建設與管理進行了積極實踐,探索了生態城市建設的具體路徑,為其他地區建設生態城市提供了借鑒。

生態城市作為對以工業文明為核心的傳統城市化運動的反思、揚棄,體現了工業化、城市化與現代文明的交融與協調,它在本質上適應了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標誌著城市由傳統的唯經濟增長模式向經濟、社會、生態有機融合的複合發展模式的轉變。正如自然界的生態係統是一個有機、多元的係統一樣,生態城市的建設與管理也不是一種單向度的政府治理行為,而是多種力量相互作用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本文擬以天津中新生態城的開發建設為例,對多中心治理框架下的生態城市建設路徑進行分析。

一、生態城市概念的提出與實踐

生態城市(Eco-city )概念是在20世紀70年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AB)”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來的,一經出現即受到全球的廣泛關注。目前學術界關於生態城市的概念較多,尚無一致定義。著名學者顏京鬆、王如鬆認為,生態城市是指在生態係統承載能力範圍內,運用生態經濟學原理和係統工程方法,調整生產和消費方式、決策和管理方法,去改造傳統經濟建設和城市發展的模式。[2]黃光宇教授認為,生態城市是根據生態學原理,綜合研究社會-經濟-自然複合生態係統,並應用生態工程、社會工程、係統工程等現代科學與技術手段而建設的社會、經濟、自然可持續發展,居民滿意、經濟高效、生態良性循環的人類住區。[3]王發曾認為,生態城市是以現代生態學的科學理論為指導,以生態係統的科學調控為手段,建立起來的一種能夠促使城市人口、自然、資源和諧共處,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物質、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的城鎮型人類聚落地。[4]綜合上述觀點,筆者認為,生態城市是指經濟、社會、自然協調發展,物質、能量、信息高效利用,技術、文化與景觀充分融合,人與自然的潛力充分發揮,居民身心健康,生態持續和諧的集約型人類聚居地。廣義的生態城市,應該是建立在對人與自然關係更深刻認識基礎上的一種新文化觀,是按照生態學原則建立起來的經濟、社會、自然協調發展的新型社會關係,是有效利用環境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新型生產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