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佳[1]
甕安經驗,從群體性事件處理的角度講,主要是因為秉承了“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的理念,並把這些理念堅定地貫徹落實到社會管理的實際工作中。為民做主,始得民心。甕安經驗,突出體現在“關懷特殊群體,幫教違法青少年”;“規範政府行為、修複幹群關係”;“齊抓共管,保障社會平安”;“加快發展,解決民生問題”四個方麵。“以人為本”體現於關懷特殊群體,是社會良知的體現;“以人為本”體現於規範政府行為,是重獲民心的條件;“以人為本”體現於保障社會平安,是社會建設的基礎;“以人為本”體現於解決民生問題,是化解矛盾的根本。
貴州省甕安縣地處烏江中遊,黔中腹地。資源豐富,交通便利,革命曆史悠久。經濟發展處於貴州省中等水平。甕安在國內的知名度極高,主要是因為“甕安事件”的影響。2008年6月28日,因為群眾關於一位初中女生非正常死亡原因的強烈質疑未能得到當地政府的及時回應和有效處理,在黑惡勢力的教唆和指使下,甕安最終爆發了打、砸、搶、燒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的惡性群體性事件。“甕安事件”發生在奧運前夕,這使其在國際和國內所造成的影響尤為惡劣。事件發生後,從中央到地方,從政界到學界,都痛定思痛,深刻反思,積極應對。經過一係列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政策的綜合整治,甕安的社會治安狀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實現了從大亂到大治的轉變。總結甕安經驗,可以包含很多方麵,從群體性事件處理的角度講,主要是因為他們秉承了“以人為本”和“執政為民”的理念,並把這些理念堅定地貫徹落實到社會管理的實際工作中。為民做主,始得民心。
一、“以人為本”的做法及成效
貴州省甕安縣成功處理群體性事件的綜合經驗,突出體現在關懷特殊群體、規範政府行為、保障社會平安、解決民生問題四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