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芳[1]
基於一項2013年在杭州市進行的問卷調查數據,運用多分類Logistic模型,探討了鄉城流動老人居留意願的影響因素。結果顯示:鄉城流動老人居留意願呈現多樣化。個體因素、家庭因素、社會融合因素和製度因素對居留意願影響顯著。從整體政策看,國家應該製定相應政策,擴大城鎮尤其是中小城鎮的養老服務承載能力,吸引鄉城流動老人在城鎮長久居住。從具體政策看,加強老年流動人口居留意願的動態監測和研究,提高老年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水平,促進老年流動人口的社會融合。
一、導言
據“六普”數據顯示,我國流動人口2.6億,同期老年人口(60歲及以上)達13.26%,可見,人口流動和人口老齡化是當前顯著的社會現象。然而,作為兩者交集的老年流動人口卻未能引起較高的關注。因為一方麵老年流動人口不論是在流動人口還是在老年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都較小;另一方麵老年人因完成了受教育、就業、婚姻、生育等活動而被當作沒有特殊問題的一類人。[2]但事實上,隨著老年人口規模的擴大、人口流動性的增強、城鎮化的發展以及獨生和少生子女家庭的父母逐漸步入老年,老年人流遷趨勢必然增強。同時,老年人的流遷會影響到養老服務設施與資源的空間布局,會因戶籍及社會福利壁壘而使流動老人成為更加弱勢的群體。因此,很有必要研究當前我國老年人口的流遷過程與規律。
流遷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最初的流遷決策和其後的居留決策。[3]影響兩次決策的內外部因素存在著差異,學術界兼有探討。就居留決策而言,相關研究中有居留意願研究[4][5][6]、遷移意願研究[7][8]、轉戶意願研究[9][10]、居住意識研究[11]等。就對象群體而言,絕大多數是關於城市勞動力流動人口[12][13][14]、農民工[15][16][17]的研究,極少數對流動兒童[18]、農村女性勞動力[19]、老年人[20]等群體進行研究。基於現有研究狀況,本文擬運用無序多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來探討鄉城流動老人[21]居留意願的影響因素。至少有以下研究意義:第一,本文將居留意願分為“長久居住”、“離開流入地”、“不確定”三個類別,運用多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來分析,這不同於現有的大多數研究,僅簡單地將居留決策意願處理成“願意”和“不願意”的二分類變量,運用二分類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分析,本文研究關注到了部分鄉城流動老人沒有明確居留意願的事實。第二,現有研究中對鄉城流動老人居留決策的研究極少,其他流動群體居留決策的影響因素是否也適應於老年流動群體有待實證研究予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