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仲良[1]
“一大板塊”的優點是有利於快速結束動亂局麵,有利於集中力量解決全國最緊迫的問題,比如在戰爭和大規模經濟建設中啟動。但是“一大板塊”結構的缺點是經濟發展方麵缺乏微觀活力。“兩大板塊”結構相對於“一大板塊”結構的優點是經濟發展方麵出現了活力,缺點是政府部門陷入大量的微觀的直接的社會服務工作,從而使公共服務缺失,出現大量社會不和諧現象。“兩大板塊”社會的突出缺點是缺少非政府、非營利性公共服務。許多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起飛以後出現社會動**甚至內戰,重要原因是沒有及時從“兩大板塊”結構走向“三大板塊”結構。大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就要把培育“第三板塊”作為政府工作的重點。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管理體係,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製。”又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製。”這裏特別強調了“加快形成”,顯示了社會管理體製改革的突出地位和緊迫性。
我國推進社會管理體製改革,需要學習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結構是政府、企業和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相對分開、相互補充的“三大板塊”結構。
我國改革開放以前是政府包攬經濟和社會一切事務的“一大板塊”社會結構。“一大板塊”社會結構的突出特點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
“一大板塊”的優點是有利於快速結束動亂局麵,有利於集中力量解決全國最緊迫的問題,比如戰爭和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啟動。但是“一大板塊”結構的缺點是經濟發展方麵缺乏微觀活力,政治方麵需要通過不斷的政治運動統一思想和行動,需要對領袖的個人崇拜。這必然會影響經濟文化的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