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四年(1824)年底,“十一月大風霾,至高家堰十三堡潰決,洪澤湖全行傾注,淮、揚二郡幾皆魚鱉”,寥寥數語便描繪出了洪澤湖決口的慘況。洪澤湖的決口,使得漕糧河運毫無指望。道光帝龍顏大怒,孫玉庭被革去大學士、兩江總督之職,河道總督張文浩在被褫職的同時還枷示河幹。陳舊的官辦河運漕糧的辦法難以繼續維持,新的運輸方式自然應運而生。
運河全圖洪澤湖口
道光五年(1825)二月五日,道光向軍機大臣發出廷寄,首先提出了較為詳細的試行海運方略。方略指出,海運之說,曆代臣工曾經提出,認為其可行與不可行者皆有之,一直沒有定論。如果運河暢通,那麽就沒有必要冒大風大浪的危險。然而,朝廷糧食供應事關重大,當運河完全阻塞、漕運斷行之時,有關督撫大吏不可能袖手旁觀,必然會想盡辦法將糧食運至京師。他提出了海運方案:江蘇的蘇州、鬆江、常州、鎮江和浙江的杭州、嘉興、湖州等地應納漕米照常征收,但是雇用大號沙船,分批裝運,嚴督船上水手小心駕駛,自可無慮風波盜賊。為了使方案更加完善,道光帝命兩江總督魏元煜、漕運總督顏檢、江蘇巡撫張師誠、浙江巡撫黃鳴傑,根據各自所屬的地方情況,廣泛地調查了解,通盤籌劃,細心計議,並要對海運實施後的一係列關於如何補貼沙船兵丁,是否會擾民,是否需隨船派委員照料護押等問題進行詳細的考察,提出具體意見。
英和像
四月,魏元煜等人回奏道光帝,一致表示海運難以實行。就在這時,戶部尚書英和上《籌漕運變通全局疏》奏請“暫雇海船,以分滯運;酌折漕額,以資治河”。他歸納了反對海運的觀點,將其總括為四種“責難”:第一,章程難以驟定,人情惶惑;第二,官船須耗官費,不易約束;第三,島嶼繁多,難以稽查;第四,海運既起,河工必廢。為此,他相應提出“四善”之說:暫雇商船,分運漕糧,不致歧誤;所給腳價可從河漕費用中撥出,無須另籌;商船常例以泥土壓船,海運準三分帶貨,自必踴躍;洋麵安靜,官取保結,必無意外。他還強調,那種認為試行海運不顧惜百姓生命的說法,是沒有道理的。他針鋒相對地反問:洞庭湖、鄱陽湖、長江,俱稱險阻,曆年河船多有漂溺情事,不獨海洋為險,“且海洋節歲貿易之船,何以不聞淌失?”海運神速,風順七八日可到,較河運不啻十幾倍。沙船曆年運花草皆無恙,鹽水鹽風黴變漕糧當屬無稽之談。道光帝對英和的觀點極為讚賞,借此機會令魏元煜等人不要“墨守成規”,繼續認真討論試辦海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