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海上生命線:晚清漕糧海運之路

第二節 最大海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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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1875),輪船招商局負責運送漕糧的“福星號”輪船被英國“澳順號”輪船撞沉,形成重大海難事故,其死難者人數之多、情況之慘烈,均堪稱中國近代海難史之最。然而,這樁原因清晰、責任明確的海難案,其最終的處理結果卻很難令死難者家屬與國人滿意。

光緒元年(1875),福星號輪船裝載浙江海鹽等12縣白糧正耗米7270石,貨物849件,修造津棧木料8排,計61支,乘客65人,船主管賬水手等53人,於二月二十七日,開至佘山。因海中起大霧,不敢快走,僅開“半車”(最高時速的一半),每間隔二分工夫,即放響氣,“以期來船引避”。至次日早霧更大,“頭尾相望,亦甚模糊”。十點三刻,開到距黑水洋100裏的撩木洋地方,忽聽有來船放氣,急叫快打倒車,來船已從該船頭之右側撞過,“來勢甚猛,疾撞穿船頭夾艙,水即湧進頭艙,貨物隨浪漂去”。因當時客人多半呆在艙底,出事後紛紛爭上舢板。情急之中,船上的4條舢板隻有一條割斷繩索,放落海麵。事後救起客人18名,船主賬房水手等35名,撈起屍身3具。此輪船原載江蘇津局委員21人,浙江津局委員1人,經救起者僅江錫珪、蔡世濂、王世藻3人。據事後的統計,此船上有賬房11人,其中死5活6;客人65人,其中死47活18;水手42人,其中死13(包括外國人1名)活29人。共計此次死難人員多達65人。救起人員之中,受傷的也不少,如所救生火水手,就有3人受傷,還有1人“被木碰撞折臂”。這就是近代史上轟動一時的“福星號海難”。

招商局輪船

此次事件的肇事者為英國怡和洋行之“澳順號”。福星被撞之時,澳順尚能進行援助,故王世藻及家丁等7人,得以登上澳順輪船活命。據報告,此次江蘇津局委員中,喪生者計有蒯光烈(江蘇候補同知)、齊嶽(江蘇補用同知)、王綬(江蘇試用通判)、朱聲槐(江蘇補用同知)、許懋身(兩淮候補鹽知事)、綽勒歡保(江蘇候補知縣)、魏文彬(補用衛守備)、甘立功(江蘇候補從九品)、李鬆年(江蘇候補縣丞)、劉齊煜(江蘇大挑知縣)、李錫田(江蘇候補巡檢)、貴成(江蘇試用知縣)、張溍(直隸州知州)、榮椿(江蘇候補知縣)、謝鳴鳳(江蘇試用通判)、胡權立(江蘇候補知縣)、姚濬源(分發補用縣丞)、黃爾祉(江蘇候補同知)、張培生(江蘇候補縣丞)、長楙(江蘇候補縣丞)、呂廷宰(江蘇候補知縣)、趙德輅(揀選知縣)、葉錦泉(司事同知銜)。其中趙德輅係山西解州人,鹹豐時期的舉人,考取教習,同治十三年自京來滬“措資”,因與滬商相識,經江蘇漕糧海運局介紹,“作為津局董事前赴天津照料兌務”,不料溺水身死,“文書行李一概沉沒”。由此可見,江蘇此年的天津海運委員,差不多被洗劫一空,損失極為慘重。浙江方麵也受牽連,同船前赴天津的浙江津局委員石師鑄(浙江補用同知)亦一並殉難。李鴻章將此事上奏清廷。清廷立即發布上諭:“亟須徹底查究,責令賠償,著飭道員馮焌光照會英國刑司領事聲速將此案秉公會記,按照條約辦理,毋任延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