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是“現代性”的象征之一,是晚期資本主義最重要的“資本”,但大部分的本土企業隻有“貨物”(Commodity),沒有“商品”,也沒有“品牌”,這些本土企業隻懂“購物”,而不懂“現代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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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是現代消費社會的產物,也許隻有當我們能夠談“現代性”的時候,我們才能回頭去看我們的文化給了我們什麽。[1]
——許舜英
現代人生活在一個急劇變動的時代,用馬克思的話來說,“一切固定的僵化的關係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素被尊崇的觀念和見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關係等不到固定下來就陳舊了。一切等級的和固定的東西都煙消雲散了,一切神聖的東西都被褻瀆了。人們終於不得不用冷靜的眼光來看他們的生活地位、他們的相互關係”[2]。
如果說,鄉村社會主要被家族權威和宗教品質銘刻,那麽可以說,都市生活主要是世俗性的物質主義生活,是大眾化的充滿**的放縱感官的消費生活。我們看到,波德萊爾、齊美爾、本雅明全都將目光聚焦在19世紀的都城。正是這個時候,現代都市充滿活力地展現了其“現代性麵貌”:瞬息萬變的商品、縱橫交錯的街道、擁擠而陌生的人群。這些紛亂、喧囂、流動的都市意象,不斷地將人分化為“碎片”,正如鄉村生活總是要將人納入整體中一樣。
伴隨著傳統社會資訊係統,如宗教、政治和家庭的式微,廣告則憑借其“有關客體的論述”來填補這個裂縫。廣告提供了現代性的圖景,刻畫出社會秩序的樣貌,而這一點是傳統係統所無法達成的。廣告所供給的意義讓人們能夠經由購買模式和偏好,標示出自己的態度、期待和認同感,並將此意義融入生活方式和市場區隔中。
[1] 許舜英:《許舜英創意之道——在一個笨蛋主導的世界裏我如何做廣告?》,載《鮮氧》,2006(1)。